2015年3月6日,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发布了《关于印发河北省生态环境保护“十三五”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》(冀环办发[2015]25号),要求厅机关处室、厅属各单位按照工作方案要求认真做好规划编制工作。工作方案对规划编制工作和技术要求,主要任务及组织形式,审批公布,工作阶段和时间安排,组织领导等均作了明确规定。我院被明确为规划编制技术支撑单位。冯海波院长、王靖飞副院长担任规划编制工作小组副组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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